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全体债权人: 东莞市立体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8年11月30日在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以网络的形式,在立体声QQ会议专用群(953616671),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天网络QQ群到会债权人共计3家,占申报债权比例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管理人于会议现场将表决表下发至各债权人,各债权人现场填写后交回,现将会议表决事项公布如下: 一、债权审查原则 经管理人统计,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财产管理方案。 二、债权异议表决 经管理人统计,均表决无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三、财产管理方案: 经管理人统计,均表决无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四、管理人报酬方案 经管理人统计,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无异议。
东莞市立体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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