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常冠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关于东莞市常冠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部分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表决,致使《东莞市常冠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未被通过,且未能对“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是否由管理人追究未足额出资股东的责任”形成有效表决结果。经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汇报并研究后,为保障各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需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会议将于2019年4月15日14:30在“东莞常冠公司破产群”(QQ群号:698431860)准时召开,请各位债权人提前加入并准时上线参加会议; 2、债权人或债权人的代理人请使用在债权申报阶段已指定的QQ号加入“东莞常冠公司破产群”,该QQ号将全权代表债权人在群中发表意见。 若有疑问,可联系刘律师:18988718851,或致电0769-38870000联系东莞市常冠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特此通知。
公告右键另存为下载:东莞市常冠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东莞市常冠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19年3月29日
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
电话:(86 769)22337575 传真:(86 769)22467555 E-Mail:kingda@kingda.cn 网址:www.kingda.cn
©2006-2018 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3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