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全体债权人: 东莞市文轩印刷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1月9日在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天现场到会债权人共计5家,占债权比例68.23%,剩余未到场债权人为3家,占债权比例3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19年1月9日通过EMS邮寄方式,将会议资料及表决表邮寄至未到场债权人处。截止2019年4月3日,管理人收回表决票共计2份,现将会议表决事项公布如下: 一、债权异议表 经管理人统计,收回表决票中共计1名债权人对债权提出异议,管理人在核实后将已经作出回复。债权人如在收到管理人回复后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回复后15天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无异议,经查询,上述债权人并未在限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应视为无异议;另外有1名债权人未在限定时间内提出意见,应视为对债权表无异议。 二、债权异议提起规则 1名债权人有异议,6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63%),剩余1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三、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7名债权人表示不设立(占债权比例71.65%),1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四、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名债权人有异议,5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58.86%),剩余1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附件下载:东莞市文轩印刷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东莞市文轩印刷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