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根据吕庭华的申请于2019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东莞亚仁手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10月28日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亚仁手袋有限公司管理人。东莞亚仁手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12月16日前,向东莞亚仁手袋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二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人:周郑毅,13580968584;林志鹏,13580846864)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的资料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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