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公 告
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7日裁定受理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2018)粤1971破37-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审查,认为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无挽救的可能性,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管理人已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作出(2018)粤1971破37-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请债权人自行查阅附件。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叶松盛律师、周郑毅律师、陈柳婷律师联系:
电话:0769-38870000传真:0769-22337575手机13580968584、18666475554
管理人邮箱:zhouzhengyi@kingda.cn
管理人网址:www.kingda.cn
特此通知。
附:(2018)粤1971破37-2号民事裁定书
东莞市茂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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