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鑫格宝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可供分配的财产已完成分配,已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经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2018)粤1973破9号之三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宣告终结东莞市鑫格宝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东莞市鑫格宝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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