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
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0年12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粤19破申13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2020)粤19破90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证工作。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3月5日。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3、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申报目录》、《提交资料清单》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各2份。
(2)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携带副本原件核对)。
(3)经营者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或判决书、调解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及携带原件核对)。
(6)申报债权金额如包含孳息债权的,应同时附表列明计算方式,包括计算利率及计算期限。
4、请将上述材料复印2份后,装订成2册,并编页码。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具体顺序参照以下目录:
公司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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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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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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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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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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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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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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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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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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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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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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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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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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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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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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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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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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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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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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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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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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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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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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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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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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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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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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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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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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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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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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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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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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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方式一:非现场申报:(1)发送全套完整的申报资料至管理人工作邮箱chenliuting@kingda.cn;(2)仅接受签字盖章后清晰扫描文件,盖章、签名、捺印的文件须为彩色的原件扫描件;(3)扫描件对应的全套纸质版资料需邮寄给管理人留底存档,邮寄收件地址为:陈柳婷律师,18666475554,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4)证据材料需要核对原件的,待管理人通知联系核对。
申报方式二:现场申报:现场提交两套完整的申报材料,证据材料需要核对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并携带公司公章确认上述事项。
重要提示:为避免重复登记,以上两种申报方式选择一种即可。为方便债权申报登记,提升债权审核的效率,避免大量人员接触、聚集,建议采用“非现场申报”方式申报债权。
6、对于境外(包括港、澳、台)形成的资料(包括申报人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及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
7、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陈柳婷律师联系:
电话:0769-38870000 传真:0769-22337575手机:18666475554。
管理人邮箱:chenliuting@kingda.cn
管理人网址:www.kingda.cn
特别提示:
1、本案债权申报截止期限为2021年3月5日,请各债权人于收到申报通知后尽早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
2、本通知不属于债务人或管理人对您(贵司)债权的认可或重新确认,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3、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本案申报的债权包括利息的,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5日。
特此通知。
附:
1、债权申报材料封面.doc(附件1)
2、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交资料清单.doc(附件2)
3、债权申报登记表.doc(附件3)
4、破产债权申报书.doc(附件4)
5、对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附件5)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附件6)
7、授权委托书(单位).doc(附件7)
8、授权委托书(个人).doc(附件8)
9、债权人QQ参会确认回执.doc(附件9)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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