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3月24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2021)粤197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4月8日作出(2021)粤1971破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证工作。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3、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申报目录》、《提交资料清单》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各2份。
(2)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携带副本原件核对)。
(3)经营者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或判决书、调解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及携带原件核对)。
(6)申报债权金额如包含孳息债权的,应同时附表列明计算方式,包括计算利率及计算期限。
4、请将上述材料一式2份准备完毕后,装订成2册,并整体统一编码。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具体顺序参照以下目录:
公司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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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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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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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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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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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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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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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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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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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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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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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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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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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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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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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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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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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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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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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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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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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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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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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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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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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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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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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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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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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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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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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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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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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方式一:非现场申报:(1)发送上述全套完整的申报资料至管理人工作邮箱heliheng@kingda.cn;(2)仅接受签字盖章后清晰扫描文件,盖章、签名、捺印的文件须为彩色的原件扫描件;(3)扫描件对应的全套纸质版资料需邮寄给管理人留底存档,邮寄收件地址为:何力恒律师,13794964628,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4)证据材料需要核对原件的,待管理人通知联系核对。
申报方式二:现场申报:现场提交上述两套完整的申报材料,证据材料需要核对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若为公司请一并携带公司公章确认上述事项。
重要提示:为避免重复登记,以上两种申报方式选择一种即可。为方便债权申报登记,提升债权审核的效率,避免大量人员接触、聚集,建议采用“非现场申报”方式申报债权。
6、对于境外(包括港、澳、台)形成的资料(包括申报人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及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
7、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何力恒律师、谭媛媛律师联系:
电话:0769-38870000 传真:0769-22337575手机:13794964628(何)、13650311876(谭)。
管理人邮箱:heliheng@kingda.cn
管理人网址:www.kingda.cn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材料
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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