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源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成立清算组,广州创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东莞市东坑源信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粤19清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2019)粤19强清15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了(2020)粤19强清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东莞市东坑源信贸易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东坑源信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7月7日
附件:(2020)粤19强清15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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