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关于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为最大化维护各债权人权益,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需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提请各债权人审议表决“是否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是否起诉追究有关人员清算义务责任”,及“是否起诉追究股东出资责任”。
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会议将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宗茂公司破产工作群”(QQ群号:130467567)准时召开,请各位债权人提前加入并准时上线参加会议;
2、债权人或债权人的代理人请使用在债权申报阶段已指定的QQ号加入“宗茂公司破产工作群”,该QQ号将全权代表债权人在群中发表意见。
若有疑问,可联系何律师:13794964628,谭律师:13650311876,或致电0769-38870000联系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 期:2021年8月7日
附: 附件:东莞市宗茂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