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天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广东睿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2021)粤19破申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12月18日作出(2021)粤19破11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何力恒律师为管理负责人。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4日分别出具了(2021)粤19破119号之一、(2021)粤19破11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东莞市天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东莞市天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天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公告-宣破/upload/20220708142988108810_ZYCH.rar
2.公告-终结破产程序/upload/20220708142946184618_ZYCH.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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