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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联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23/1/13

东莞市东联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年1214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2)粤19清申3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东莞市东联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1215日作出(2022)粤19强清17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东联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债权登记、核证等工作。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130日前。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3、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目录》、《提交资料清单》、《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和《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原件各2份。

2)法人营业执照及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本复印件,携带副本原件核对)。

3)经营者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或判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及携带原件核对)。

6)申报债权金额如包含孳息债权的,应同时附表列明计算方式,包括计算利率及计算期限。

4、请将上述材料复印2份后,装订成2册,并编页码。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具体顺序参照以下目录:

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页码

1

债权申报表

1

2

债权申报书

2

3

送达地址确认书

3

4

营业执照

4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79

8

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

1011

9

买卖合同

12

10

……

…….

5、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一:非现场申报:1)发送全套完整的申报资料至清算组工作邮箱zhouzhengyi@kingda.cn;(2)仅接受签字盖章后清晰扫描文件,盖章、签名、捺印的文件须为彩色的原件扫描件;(3)扫描件对应的全套纸质版资料需邮寄给清算组留底存档,邮寄收件地址为:周郑毅律师,13580968584,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4)证据材料需要核对原件的,待清算组通知联系核对。

申报方式二:现场申报:现场提交两套完整的申报材料,证据材料需要核对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并携带公司公章确认上述事项。

重要提示:为避免重复登记,以上两种申报方式选择一种即可。为方便债权申报登记,提升债权审核的效率,避免大量人员接触、聚集,建议采用“非现场申报”方式申报债权。

6、对于境外(包括港、澳、台)形成的资料(包括申报人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及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

7、请各位债权人于2023130日(含当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请各位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以便清算组尽快进行审查。

经清算组初步审查认为债权申报材料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将予以登记造册并尽快进行实质审查和确认;债权申报材料存在缺漏、不足等情形影响债权审查确认的,清算组将要求债权人进行补充完善,直至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后方予登记造册。

8、如有疑问,请与清算组周郑毅律师联系:

电话:0769-38870000传真:0769-22337575手机:13580968584

清算组邮箱:zhouzhengyi@kingda.cn

清算组网址:www.kingda.cn


特别提示:

1、本案债权申报截止期限为2023130日,请各债权人于收到申报公告后尽早向清算组提交申报资料。

2、本通知不属于债务人或清算组对您(贵司)债权的认可或重新确认,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3、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本案申报的债权包括利息的,利息计算至20221214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东联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111

附:

1、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2、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交资料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破产债权申报书

5、对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

8、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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