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英联卫浴器材(东莞)有限公司债权人:
2009年6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东中法破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英联卫浴器材(东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为英联卫浴器材(东莞)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证工作。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09年 8 月 4 日~ 10月 4 日(集中申报期2009年8月11日至8月28日)。
2、申报地点:东莞市东纵大道138号盈锋广场商务楼12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3、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申报目录》、《提交资料清单》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各2份。
(2)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携带副本原件核对)。
(3)经营者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或判决书、调解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及携带原件核对)。
4、请将上述材料复印2份后,装订成2册,并编页码。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具体顺序参照以下目录:
公司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债权申报表 |
1 |
2 |
债权申报书 |
2 |
3 |
送达地址确认书 |
3 |
4 |
营业执照 |
4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5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6 |
7 |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7-9 |
8 |
买卖合同 |
9-11 |
9 |
送货单 |
11-12 |
10 |
…… |
……. |
5、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给管理人核对,核对后当场
退回,并携带公司公章确认上述事项。
6、对于境外(包括港、澳、台)形成的资料(包括申报人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及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
7、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周广荣律师、丁秩筹律师、阮氏玲秘书联系:
电话:0769-22337575 传真:0769-22467555 手机13763233136
特此通知。
附:
英联卫浴器材(东莞)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