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全体债权人:
东莞新洋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8年5月21日在东莞方中假日酒店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天现场到会债权人共计82家,占债权比例95.3971%,剩余未到场债权人为24家,占债权比例4.602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EMS邮寄方式,将会议资料及表决表邮寄至未到场债权人处。截止2018年5月28日,管理人收回表决票共计78份,现将会议表决事项公布如下:
一.债权异议表
经管理人统计,收回表决票中共计5名债权人对债权提出异议,管理人在核实后将一一作出回复。债权人如在收到管理人回复后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回复后15天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无异议。
二.投资方案
54名债权人选择吴华林投资方案(占债权比例80.9%),4名债权人选择胡守成投资方案,6名债权人选择弃权,剩余14名有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吴华林投资方案。
三.财产管理方案
1名债权人有异议,74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89.6%),剩余3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四.是否同意将交付模具至惠州三星
8名债权人有异议,67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82.7%),剩余3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五.授权债权人委员会处理有关工作的方案
4名债权人有异议,73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82.7%),剩余1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六.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4名债权人有异议,73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85.6%),剩余1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七.管理人报酬方案
7名债权人有异议,68名债权人无异议(占债权比例82.7%),3名债权人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
八.债权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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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主席 |
债权人会议成员 |
债权人名称 |
东莞市元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富利家真空镀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东莞鑫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依诺威电子有限公司 |
南社股份经济合作社 |
东莞新洋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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