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协会的最新公告
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登记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
温馨提示:尚未备案首支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视已登记时间的长短需要在今年5月1日前或8月1日前备案登记,否则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因为公告规定:
二、律师事务所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1.沟通阶段:与私募基金管理人沟通,了解项目背景。
2.尽调阶段: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揭示法律风险。
3.整改阶段:推动实施整改方案,并协助建立各种风控制度。
4.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对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三、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
该证券类法律业务为新业务,所以市场上的法律服务机构鱼目混珠、律师费报价也很混乱,建议各位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请如下的律师事务所:
1.专业知识:具有经济、金融、证券等知识背景;
2.业务经验:民商法律师,有新三板等证券类法律业务经验的最佳;
3.团 队:聘请的律师要有工作团队,因为尽职调查工作需要团队完成,《法律意见书》也需要2个以上的执业律师签字负责。
四、众达的优势
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成立于2003年,是东莞地区最大最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有执业律师及律师助理人员逾200名,由省人大代表周广荣律师任合伙人会议主席及所负责人,本所律师多数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家重点院校,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所实行专业化分工,由诉讼部、顾问部、项目部、知识产权部、财务部和行政部等部门组成。
项目部为本所核心非诉讼业务部门,专职负责处理有关项目投资、土地流转、公司股权/资产交易、企业融资(如新三板挂牌上市)等相关非诉法律事务。本所的项目部人员有经办多起新三板项目,具有证券类法律业务的项目经验,同时与境内外多家专业机构(券商、会计师等)保持良好密切之业务联系,能够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具体详情,可咨询项目部经办人员:
陈演明 13751468613
王 曼 13826907046
李 华 135437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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